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感恩节--纽约

感謝大家的關心。最近我改了名字"矮窮丑笨呆傻癡單身流浪漢"。很多關心我的朋友們一個勁兒地開導我。生怕我自卑,导致什么心理疾病。

我感謝那些關心我的朋友們。我就不一一列舉了。我想告訴大家,一個人如果拿自己的缺點開玩笑和自嘲,他本身已經不在乎自己的缺陷了。這是一種內心強大的表現。我很喜欢通过埋汰自己取乐。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自己的長相和處境。

感謝父母給了我對物質生活的天生的麻木不仁。來到美國後,我一無所有,卻一無所缺。无欲无求,却也凡事都很舒服。

感谢上帝,让我顺利的来到美国,在美国我接触很多有趣的人和事务。总是感觉自己无论何时都会遇见好人,好事,总有人帮助我,感觉好人真多,天下无贼。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

想几个月前,我在东南亚旅行,从泰国美思乐到曼谷,从曼谷到柬埔寨吴哥窟,从吴哥窟到菲律宾马尼拉。我一直住在一个又一个的朋友家。受到一次又一次的招待。我很感谢我所遇见的每一个朋友。

与其说这样的生活很洒脱,倒不如说自己很迷茫。我也陷入了那种不知道如何走下一步的困境。回到菲律宾后,我在韩国朋友家住了两个多星期。天天一日三顿韩餐供着,除了上网就是,看书。要不就是去马尼拉玩。如此清闲让我好不舒服。感觉这样继续下去,我就废了。我回到学校,校长告诉我,我的签证到期了。如果我不继续读书,就需要在一个月内离开菲律宾。

我回到寓所收拾行李,正在把我那一百多公斤的书打包裹的时候。美国的朋友给我打电话,希望我去美国找她。我笑了,说到如果上帝让我去,就给我签证吧。我当天在网上提交了申请。两周后,我拿到了美国签证。回东北老家带了几天,就带着一包一箱来了美国。当然其中有很多的故事和神迹。我就不一一述说了。

来到美国后,如上面所说,一无所有,一无所缺。

我只是想在这个感恩节的日子里,感谢上帝和我所接触,所认识的每一个人。感谢你们所给我的每一个微笑和拥抱,每一个吻和关怀。

今天我又从波士顿来到了纽约,和我在纽约的朋友们一起过这个感恩节。

还是狄更斯那个很老的桥段:上帝赐福大家!每一个人!



鼓浪子
感恩節
纽约朋友家

2013年10月15日星期二

波士顿游记

來波士頓已經一周了,想著我過去兩個星期,從馬尼拉到廈門北京東北老家再穿過北冰洋來到新英格蘭就感到自己很狼狽。但是對於一個從三亞做火車去黑龍江,開車去哈薩克斯坦邊境塔城的我這個農村小伙子來說,十五个小时的飞机简直就像玩一样。


到了另外的一个环境,感觉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建筑,人,语言,和社交圈。


我需要适应新的环境,和生活方式,对我来说成功地调整时差在於你的大便时间到早晨6点多估计就好了。现在是回家就想睡觉,早晨四点必醒,然后洗澡,看书,读经,祷告,烫衬衫,在卫生间呆一会儿,做早餐,做中餐放在包包里面。之后赶地铁,去上学。波士顿就是一个读书的城市。而已。


在这个非异性恋达两成的城市中,你不会稀奇看见一对情侣,一个是男的,另一个也是男的。但是有的时候,我还真的没有来得及适应一个帅哥左拥右抱地向你介绍他左边的男朋友和右边的女朋友的三角恋爱家庭。请不要大惊小怪,这里是美国第一个允许同性恋结婚的州,简直载入史册。你如果歧视与你性取向不同的人,那么法庭见吧。同性恋跟吃猪肉一样,不能被复临信徒接受,但是别人那么做,你也不能说三道四。礼貌是必须要有的。这里的那种礼貌乃是一种委婉得直接的拒绝,保护着每个人的隐私和个人生活。或许你也根本无暇顾及在你身边说着广东话的男生和他的保加利亚女友,或者是穿着一百年前的黑色帽子和礼服去参加迎安息日聚会的犹太家庭。或者是一口波士顿口音的沙特家庭,妻子还是个印度人。我尝试去学习肯尼迪式的波士顿腔调的英文,让我的老师一顿叨扰,不要像一个没受教育的人一样讲着那个重读的A的波士顿口音英文。


与其说那些形形色色的人,我更加关心我家房子门口的沙果树上面的果实什么时候能成熟,让我果腹。或者前面不远的河边的枫树什么时候都能变红,越南人开的台湾餐馆里面的牛腩面是否配有泰国是拉差辣酱。什麼時候紅襪隊下一場比賽。或者我和那个长着胡子的帅哥什么时候去大曲棍球。


当然,我不会忘记那个来这里的目的。妈妈送我来的时候,跟甘地的妈妈一样只是关心信仰,叮嘱我吃素,不要交异族女朋友,要坚持灵修传道。


记得胡适从美国回国前,在日记中翻译了荷马史诗中的一句话。
You shall know the difference now that we are back again.
如果我們已歸來,你們請看分曉。

《伊利亞特》18章


对我来说,波士顿这个城市不是那个有着包括哈佛麻省理工等上百个大学的象牙塔。而只是放了“菠”菜和西红“士”的一锅东北烂炖。很怀念二姨的手艺。当然吃了之后,赞了一句,无量真主,南无以马内利。


鼓浪子
波士顿

2013年10月7日星期一

絕命詞

《绝命词》

叹先祖之顺天炯炯,
悲吾辈之睡梦昏昏。
太息风尘,
独盼犹大之狮。
善恶之争,
谁聚七洲神胄。
几曾涕泪割据,
天使警钟本无派。
我愿啮指檄文,
漂泊天涯挽陆沉。
早晨之子,
已聚末世三灵;
魑魅魍魉,
欲使涂炭苍生。
危局如斯,
时不我待,
华夏骄子群相和。

陳強
於瀋陽北關堂




絕命答陳

今晨陳小強送我一詞,余上學途中,對詞一首,明志。

畏先祖之道统皇皇,
覺卑牧之使命曌曌。
生正逢時,
千載只待朝夕。
狼煙正濃,
誰能陷陣衝鋒?
幾度夢泪家破。
景教三番渡我唐,
余知命業注定,
沿此絲路照回疆。
烈焰聖使,
已聚天庭全軍,
萬千翅張,
欲使萬民受印。
神州幾何?
召吾歸唐!
賜我聖風傳九州。

鼓浪子
於波士頓

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在外生活大半年了,进展不大。视乎这两年是我的不顺利的两年,这样的生活视乎是注定要面对的。我并不迷信,只是痴迷《易经》。总是感觉里面的智慧非常值得玩味。人生中有些东西总是要经历的,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我注定要面对那种夕惕若厉和或跃在渊的生活,只是比别人来的早了些。很难想李安先生如何在三十而立之年,靠着老婆吃软饭的生活,在家中带着孩子操持家务。不管如何,他那经过十年那种平静生活之后所拍的几部电影,我都很喜欢。

好像《教父》里面那句经典的桥段,“每个人都只有一种命运。”我相信我的命运在我出生之前早已经注定,只是我要花时间找回那个注定的我。当我找到的时候,也要微笑地接受着。

早已经习惯了那种嬉皮笑脸地面对各种困难的生活。其实自己的难,也不用谁来理解。只是有些时候,就算是可以一丝不挂地睡在一起,也理解不了对方的幽默感的确是一种很正常的讽刺。就好像,我从来不认为赞西佩能够理解他家老头子的思想,苏格拉底老先生的思想也不过就是让千年之后的我在深夜品味之后莞尔一笑,而在他家老娘们眼中,苏老不过就是一个靠人接济的穷屌丝。

记得还读高中的时候,读到耶稣听见约翰死了,就上船从那里独自一个人退到野地里面。我当时在深夜中嚎啕大哭,因为我知道,那个世界上唯一能理解耶稣,唯一能能懂得他使命的人死了。他知道,世界上只剩下他一个人,独自的面对这个使命。

约翰是幸运的,他已经习惯了那种命中注定的生活,从出生前六百年,预言就让他和祂的生命注定连接在了一起,从他的出生到成熟,他的父亲,母亲,天使和预言都告诉他,他只为了那么一件事。他三十年磨一剑,终于到了时候,他晃着脑袋,扯着嗓子喊了一年半载,就放在盘子里面了。

那个让他用五百年的等待换来的,只是那么十几分钟相遇。

我一直幻想着,一个让他准备了,等待了三十年的那个人出现的时候,约翰是多么地激动地,心悸地看着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子突然闯入他讲道中的那个时刻。

辛波斯卡说的是他们吗?

他们彼此相信,
是瞬间迸发的热情让他们相遇。
这样的确信是美丽的,
然而变幻无常更加美丽。

————辛波斯卡《一见钟情》

然而,变换无常更加美丽。三十年的等待换来的不是朝朝暮暮,而是那样擦肩而过的遗憾。他们彼此未尝不想朝夕相处,只是命运比他们所理解的痛苦,更加波折。约翰的使命已经结束,分别是注定的结局。

约翰的离去使得耶稣在旷野不知道该如何地散去自己的惆怅。孤独是一个信鸽带去耶稣为约翰的悼词。也许听见听见耶稣祈祷的约翰在盘子上面的脑袋也会翘起嘴角吧。也许正当约翰偷笑的时候,奥斯卡·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穿上衣服亲了那个微笑的嘴唇吧。

耶稣为全人类而生,为全人类而死。而约翰,只为一个人而生,只为一个人而死。

我是后者。

女人是什么?当然,这个故事没有女主角。

哲学家,神学家,北关教会的牧师似乎都有单身的传统。



鼓浪子
2013年八月於锡郎

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泪洒天堂


今天上午考试,之后和朋友去唐人街买东西,回到家已经很晚了,疲惫地躺在床上,准备睡觉。拿起手机看了几条微博,当看到皓博的新闻的时候,突然就流泪不止。今夜无眠。

今夜多少父母会仅仅地搂起自己的孩子,亲吻自己怀中的宝贝,告诉他们,爸爸妈妈在这里。但是,受伤的家庭,再也不能如此沉浸在我们如此轻易的幸福中。不论富贵低贱,不论是在两会会场的代表们还是街头工人,我们都身为人子,也身为人父母,那种感受,不论任何阶层,我们都感同身受。即使我们拥有再多的财富与舒适的生活,但是那个时刻起,我们的心难再抚平。我们失去的永远难以用得到的弥补和填满。

今天我们不住地追求,获得,想要得到,却失去了我们最需要的。对于公安部门,我们不想再多说一句抱怨的话,因为我们知道,一切摄像头都不是为了人民的安全,而是为了罚款。人民从来没有如此失望和痛心疾首。

这简直是我们时代的象征,GDP和经济发展成为了国家和社会的主要方向和目标,但是发展如此之快的中国是否停下来,问问自己,是否得到了内心中真正的平安和幸福。

的确,内心的平静不能填饱肚腹,同样,物质的满足也永远不能满足内心对信仰的渴望。我们最求物质的需要并没有错,我们的错在于,我们几乎花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去追求物质的需要。

两千多年前,圣经就提及了那个精神匮乏的时代。

阿摩司书8:11
日子将到,
必有饥荒在地上。
人饥饿非因无饼,
干渴非因无水,
乃因不听上帝的话。

没有真理——“上帝的话”是这个时代最大的饥荒。我们并不是缺乏物质的需要,乃是对于真理和关爱的匮乏。这个时代,真爱和真理简直凤毛麟角,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但我们看见处处好像瘟疫一般令人生畏的困境在我们的社会此起彼伏,我们惊异并想逃走。然而该被祛除应该是瘟疫,而不是我们。这个瘟疫就是,冷漠与无情,没有信仰与缺乏道德。

世界上最大的民族,如果不能用自己的信仰和责任感承担起对世界的义务,那么这个民族将会是对整个世界的威胁。当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就冷淡了。我们仿佛生活在一个监狱中一样,面对每个人都是罪犯,以至于我们视乎对正义和是非产生绝望。视乎,这样的大环境逼迫我们使用不法的手段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何等的可悲,让我们意识到,成为一个正直不恶的人几乎难为之时,这样的事实告诉我们,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大监狱当中。

然而,我们必须要发生某种改变,此种改变从我们内心中生发,感染我们周围的人,直到整个民族被感化。

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人,如同美国宗教家怀爱伦所呼吁的一样!

世界最大的需要是需要人--就是不能被贿买也不能被出卖的人;忠心正直而又诚实的人;直指罪名而无所忌惮的人;良心忠于职责犹如磁针之指向磁极的人;虽然诸天倾覆而仍能坚持正义的人。(怀爱伦《教育论》7:37)

是的,我们的社会,最大的需要就是人,正直的人,正义的人,乃是我们的国家最大需要!

但是如果没有信仰的力量,就难以支撑一个人面对如此大的困境依然保持成为那样的人。我们相信,正义的力量始终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每个人都有我们的良知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不论任何的人,都将会面对正义和信仰的选择。

今天,让我们和长春的同胞们一同为皓博守夜,她是我们的英雄,因为她把我们从良知的麻木中唤醒。她用她短暂的生命带给她的父母欢乐和幸福,然而今天,她的离去让我们举国上下在痛苦中发现自己生命的缺憾。



我们相信永生!


让我们一同祈祷吧,为受伤的家人,为我们的社会,为我们的国家,为我们和我们儿女所生活的时代而祈祷。




愿上帝赐福中国。
God Bless China!






最后用一首诗歌凭吊皓博,一个失去襁褓中的儿子的父亲写给他死去的儿子的诗歌。


Tears inHeaven
泪洒天堂


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如果我在天堂遇见你,你还会记得我吗?

Would it be the s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
如果我在天堂遇见你,一切还会依旧吗?

I must be strong And carry on
我必须坚强,并且继续前进

‘Cause I know I don’t belong Here in heaven
因为我知道,我现在还不属于天堂


Time can bring you down
时间会把你击垮

Time can bend your knees
时间会让你屈服

Time can break your heart
时间会使你心碎

Have you begging please
你是否祈求怜悯

Being please
祈求怜悯


Beyond the door There’s peace I ‘m sure
然而在天堂门外,我依然相信会获得平安

And I know there’ll be no more Tears in heaven
因为我知道在天堂,将再没有眼泪


鼓浪子於
2013年3月5日
菲律宾锡郎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我和我的圣经

一、第一本圣经
前天在老姨那里发现了一本圣经,老老旧旧的圣经,边角几乎已经都卷了起来,切口也变得很黑,但是当我翻到扉页的时候,我感到无比的兴奋,四个歪歪扭扭的字写着“方舟的书”。同一页也写着我妈妈的名字。

是的,这是我用过的第一本圣经。里面在诗篇中还可以看见我当年的涂鸦,根据我爱书的习惯,那不会是我超过5岁的作品。

还记得那个时候,拿着这个圣经背诵我记得最早的经文“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

无限童年的回忆浮现在心头。

作为一个基督徒,一个传道人,一个圣经学者,圣经对我的重要不言而喻。我曾经看到一个弟兄,我记得当我读小学的时候,就看到他用的那本圣经,现在还是用那本圣经,我想他一定读的圣经不是很多。

我曾经一直梦想着,有一本圣经,我可以从小用到老。在每日的圣经阅读中,

曾何几时我对某一本圣经的溺爱到了近乎偏执的地步。

在小学的时候,我和老姨同住,她有着非常丰富的图书收藏,单单圣经就有上百种不同的圣经藏品。其中我的最爱当然是最小巧的火柴盒大的圣经。她那个时候告诉我说,你要是能背1000个经文,就送给我那本小的圣经。我那个时候还小,对于1000个经文感觉很难。所以,不能堂而皇之地拥有那本圣经。常常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放在口袋里,带走阅读。之后又神不知鬼不觉的送回来。那种感觉犹如少年之际偷偷约会一般,每次阅读之时都是心跳加速,常常拿着好像自己的圣经一样,放在枕边。童年的心中因为这本圣经获得那种极大了乐趣完全是别人不能理会的。更不要说,我去拥有了。

二、最爱的圣经
然而在我圣经中,曾经有一本是那样的重要。一本极为普通的枣红色韩版的圣经。我在初中和高中期间都是读这本圣经的。我似乎非常的喜爱这本圣经。讲道,读经,早祷,灵修。
每一个灵感和读经的回忆都与她紧紧地相连。我所读过的重要的经文都用红色或蓝色的铅笔恭敬地画在上面。读卫校的时代刚刚因为圣经中的故事,或高兴,或落泪。每天早上6点钟灵修,需要她的陪伴,白天上学在课间需要她的陪伴,下午的暮钟课就更需要去阅读她了,晚上晚自习的时候,如饥似渴地寻索着每一个有意思的话语,回到寝室还是用这本圣经和同学们探讨争论圣经的一些问题,当同学都睡觉了,我依然意犹未尽地读着她,那个时候,属灵的灵感如泉涌不尽,睡觉的时候还是把她放在枕边。
那段回忆完全不能被替代。那本圣经陪伴我每一次讲道,分享,灵修,聚会,出游,或者跟朋友的小聚。记得在我钓鱼的时候,还一边享受着阳光,一边享受着美景,一边读着这本圣经。

后来,这本圣经被我的同学弄掉了四页重要的经文,变得残缺不全。而且是我当时最喜欢的约翰福音二章开始的地方,之后几章。我非常痛心,当我决定换一本圣经的时候,那种感觉好像换一个女朋友一样痛苦。
似乎,我太过于追求完美主义。有了瑕疵,我就放弃了。那么地坚决。这本圣经被遗弃了很久,多年之后,我在铁岭的一次灵修的时候发现一个不是很爱惜书本的年轻人在用我那本圣经灵修的时候,我抚过那本充满与我有许多回忆的圣经时,心中五味陈杂。
我感到非常的不知所措,最后,还是把她留在那里,没有从她当时的主人手里拿走。他也不是想要拥有她,只是有些难以为情,已经痛苦地放弃过,不好再回头拿回,再用为暂时没有圣经之际做填充之用。之后她应该躺在铁岭的某个教堂里或者在某个校友或青年的手中。到今天不知所踪。那是我最爱的圣经。

从那之后,我的讲道与学习似乎都被其影响。常常我在需要的时候找不到想要的经文,那个时候我心里在想,要是那本圣经在就好了,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任何的经文。



我和别人的经历和思想略有不同,因为我在襁褓中就已经开始背诵圣经,在孩提时代就对怀著耳熟能详。当我在高中和大学再度仔细研究“怀爱伦学”时,发现,每一个圣经的教训和怀著的理念是深深地植入我的思想中,未经思考的使然,而不是,经过思辨的挣扎。所以,我在学习和研究圣经的时候,不是探索新的领域,而是寻找曾经被世俗和知识所淹没的回忆。



我媽媽常常跟我說,當你一開始想把自己奉獻于上帝的時候,那就是你一生的巔峰了,之後一生都是在尋找和回憶那種與上帝初戀的感覺。基督徒成功乃是隱身于上帝的裏面,靈修是一個基督徒的巔峰,獻身與主是傳道人生命中最大的成功。



所以,对圣经经文的回忆,对我至关重要。



在深夜的研究和阅读之间,拿着现在的圣经,偷偷地想着以前的圣经。


也有在我讲道的时候,我突然停顿,脑子掠过一丝那本圣经的回忆,难掩忧伤。

我甚至要毁掉一本毫无感情的新的圣经,剪下那四页经文,粘在上面。因为她在我心中的价值远远大于一个与之没有回忆的新圣经。但是在王鹏哥等人的劝阻下,我没能那么去做。因为每本圣经都是一个载体。其中充满了一些神秘主义的色彩。但是由于那个时候年轻的敢爱敢恨的性格,我放弃那本心爱的圣经。到今天,我不知道我那样做是对还是错,然而过去的事,我不能回头。抑或有一天上帝让我与那本圣经重新相遇,我都不知道她的境地如何,也许早已面目全非,不能重回我随身与满足我日常灵修所用,但是我一定会好好的珍藏。

三、大学期间用的圣经
后来一两年,由于失去了那本重要的圣经,我的圣经使用就比较随意。今天用这个,明天用那个,以至于,在此期间拥有了一部分各种各样的圣经。

有一本圣经,是那种很小的新约红字版圣经,附带诗篇箴言。刚刚出版的时候,我在北京就买了一本,用那本圣经,我开始背诵启示录和罗马书,那本圣经几乎是我常常携带的,后来,也丢了,这好像,一次短暂的邂逅,美丽,又稍纵即逝。同时,她的只有新约的功能性也决定了,她注定不能成为我最常用最心爱的圣经。

后来我开始憧憬着,什么样的圣经会成为我最心爱,最常用的圣经。繁体字,竖排版,还有就是要诗体排版,诗体排版不能单单是诗篇,而且还要福音书的串珠,并且配有精美的、实用的、经典的插图和地图,同时金边是必须的条件,还要还要有拉锁和彩线书签。

有一本在深圳得到的圣经很是被我喜欢,上述除了金边拉锁书签等包装条件,几乎都是具备的。后来我看到徐文远牧师拿了一个很小的圣经,我很是喜欢,就告诉他这个消息。

我等了一年,之后,他在再一次来沈阳的时候,把这本圣经送给我。其大小,装订的工艺,都十分为我喜欢。我努力的研究着这本圣经的每一个部分。荷兰手工制作,金边,皮面拉锁,小到可以放进我的西服口袋。比一个Iphone手机宽一点,配有插图,竖排版,繁体字。同时徐牧师在上面写了一首诗给我,

百读不厌是圣经,
百发百中是预言。
一呼百应靠祷告,
百战百胜靠圣灵。
2008.11.14


当然我也同时发现了其中我有一点点遗憾的地方,除了诗篇外,不是诗体排版的,福音书没有串珠,后来一个很让我受不了的就是,在新约马太福音之前的耶路撒冷地图,在同一版式的圣经是立体经典的地图,变成了现代的平面地图。这最后的一个问题,让我一直为这个圣经遗憾了很久。

当然,这本圣经是老师送的,当时我又没有固定的圣经,所以,这本圣经成为我日后四年一直与我为伴的圣经。

几乎我需要用到的每一节经文,我都用红蓝铅笔画了线。

小的时候,我在读《慈母心》的故事的时候,我相信被标记的圣经具有某种回忆的力量。这种力量是被我自己的经验所证实的,这是为什么我需要这样的私人专用圣经,为什么我们要这样的在圣经上恭敬地用红色蓝色铅笔做以记号。

在这里我要说一下,红蓝铅笔的问题。高中时代我就格外注意和挑剔红蓝铅笔的材质对圣经纸张的影响,后来发现国内的铅笔的内铅质量常常不一。所以,像我们这样的读经爱好者在使用的时候,常常消耗很大,最后我们放弃使用国产红蓝铅笔作为圣经的标记铅笔。

一些德国的铅笔牌子其铅芯非常细腻,适合圣经使用,但是不容易大量购买,有的时候,我们常常是卖一盒12色的铅笔,拿出红色和蓝色,其他的给小朋友使用。价格当然不用说了,至于对读经爱好者的乐趣,这些价格都不需要计较的。
当然除了德国的铅笔之外意大利的铅笔也是可以考虑的,后来我开始发现日本的铅笔的好用,到现在还是主要使用意大利的铅笔和日本的铅笔。

再回到那边大学时代的圣经,我一直用着,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感觉不太满意。

也许我一直期待一个在各个方面都可以让我心满意足的圣经,我可以一直使用,好像前文所说的一样,带着他满世界的跑,并且在每次阅读的时候勾起前一次所有的回忆。

在大学当中,由于对于圣经越来越专业的研究,以至于我开始有了很多的专业圣经,各种英文版本的圣经,希伯来文圣经,希腊文圣经,对照版圣经,号码索引版圣经,各式各样,当然由于他们的功能性,所以体积都比较大,而且功能非常特殊,不适于我日常的使用。

在韩国的时候,另一位我非常尊敬的牧师送给我一本我非常喜欢的圣经,金边,串珠,带有怀著的索引,带有怀著的注释,King James Version。体积超大,而且价值不菲,我带回来后,一直放在书架上,没舍得用。

后来又喜欢上一款圣经,她满足了我几乎所有的要求,我在香港买到的。我放在书架上,还没有使用,由于我的一个好朋友要去做海外布道,需要一本圣经随身所用,我就不得不忍痛割爱为兄弟送圣经践行。

又有一本文言圣经,是别人送给老姨的,她郑重地交给我保管。那本圣经世界上也许只有不到一千本。民国二年印制,金边皮面,九成新,浅文理文言译本。这本圣经从购书的人开始已经辗转多手,其中,赠来赠去的赠言,在书中已经繁数。也许每一段都是带有一段故事和背后不知道的历史。一次在读这本圣经的时候,我在诗篇二十三那一页发现一根银色的白发。那个时候,我似乎有穿越时空之感,不知道多少年前,哪一位老主人曾在这一章圣经前,驻留,思考,感动,之后一不小心白发落在圣经里面,合上,经过几十年后,传至我手。那个时候,我忽然发现圣经厚重,在于历代的名人与默默无人之人在每段经文上面的思考。

我后来在台湾买到了一个跟这本圣经一样的复制版,是上海圣约翰大学为了纪念校庆重印的镇馆之宝。在那本圣经的再版序言里我看到了这本圣经的价值。后来,我一直读复制版来代替直接阅读文物的圣经。

其实我不需要那么多的圣经,我老姨喜欢买来圣经不去拆封,原封不动地收藏圣经,其实她只读一本圣经。而我不是,我每一本圣经都好像只有这一本圣经一样的打开去阅读,去画线,去把玩。
每使用一本新的圣经的时候,好像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一般。却不知道为什么又有一丝惆怅,也许为始终没有一本合心的圣经而遗憾。

四、大学之后的圣经

在毕业旅行的时候,我们在台北逛了基督教书店,那次购书非常的过瘾,我差不多花了一年的“私房”去买书,圣经自然也是没有少买,其中有一本希腊文中英文三语对照的圣经,我非常的喜欢,除了,不是金边之外我都很喜欢,到现在,我都一直常常阅读。
还有一本纪念马礼逊来华二百周年的深文理文言纪念版的圣经。是在大英博物馆的原版直接影印的。
在厦门的时候购得一本纪念King James Version出版400周年的原版复制的圣经,非常欣喜若狂,遗憾未能再多购几本,后来,一位懂得我心思的朋友,送给我一本。

大学要结束之前,不晓得什么样的原因,我想换掉之前的圣经。我就买了一本比较中庸的,差不多能跟我一直下去的圣经,结果妈妈一定要那本圣经作为她的生日礼物。我想也许那是天意,就写了题词送了母亲大人惠存。结果在上个月的时候,我们从香港回来的路上,连她的行李一起丢了。
后来,我在老姨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和徐牧师送我的那本圣经一样大小,都是金边拉锁的圣经,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被这本圣经吸引,他唯一的特殊的地方就是红字版,还有很清晰的印刷,我开始用这个圣经来替代原来徐牧师送我的圣经。我已经忘记了当时给自己心里的借口和理由是什么。总之,就这样,我换了。

再后来,不久以前,和妈妈去香港回来的路上,妈妈丢了包包,其中也包括她生日中,我送给她的那本圣经,于是,这一本圣经,也属于了妈妈。



我再度没有了,一个有归属感的圣经。


今天,我会问我自己。如果我小的时候的第一本圣经一直在我身边,我会一直用她吗?或者,我当时没有那么冲动,我会一直使用那个高中时代残缺不全普通圣经吗?我的答案是的,如果要我今天再有机会去选择,我会一直使用你,我最爱的圣经。为了掉的篇幅,我会去背诵,我会去把那几页填补上。因为那段最美的回忆,只有你完整地陪我,在我们真心地彼此对待中纯粹地度过。那个时候,我只有你。现在我却失去了你。
与圣经的美好回忆,只能不住地创造,才会在你晚年的时候,有所回忆。

这就是一个书呆子与他的圣经的故事。

2012.03.04 4:15

2012.06.14 修改